各學院、各位研究生導師及全體研究生: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做好研究生擔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學生輔導員工作的意見》(教研〔2014〕6號)文件精神,進一步發揮我校研究生“三助一輔”工作實踐育人及資助育人功能,根據《蘭州交通大學研究生“三助一輔”崗位及實行崗位津貼制度實施辦法(試行)》(蘭交研發〔2019〕55號)文件要求,黨委研究生工作部決定開展2020-20201學年研究生“三助一輔”設崗及聘用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崗位設置類別及職責
1、助研:指研究生參與教師的科研工作,如承擔科學實驗、工程設計、文獻檢索、程序編制、設備維修與調試、社會調查等。
2、助管:指研究生參與二級學院的行政管理等。
3、輔導員:指研究生擔任學生輔導員(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擔任碩士研究生輔導員),主要開展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與日常事務管理工作等。
注:助教崗位由教務處設崗聘用。
二、設崗單位范圍
此次研究生“三助一輔”設崗單位范圍為:二級學院。
機關部門如需聘用研究生助管,請按照《蘭州交通大學機關管理崗位在讀研究生臨時聘用辦法》(蘭交人發〔2018〕338號)文件要求開展崗位設置及聘用工作,具體聘用工作由人事處負責開展。
研究生“三助一輔”工作按照“誰設崗、誰管理、誰考核、誰負責”的原則,核定崗位、公開競聘、擇優聘用、定期考核、按勞付酬。各單位選聘研究生時,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考慮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三、崗位設置條件及程序
1、申請設置助研崗位的教師原則上必須具有副高或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在財務處有可用于支付“助研”崗位津貼的配套經費(理工類)或正在主持C類以上科研項目(人文社科類)。
2、二級學院可依據本單位用人需要申請設置助管崗位。
3、二級學院可根據本單位輔導員隊伍建設實際情況,設置博士研究生擔任碩士研究生學生輔導員崗位。
4、申請設置研究生“三助一輔”崗位的研究生導師及相關單位應于6月22日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三助一輔”管理功能模塊中完成崗位發布工作(自籌經費支出來源相同的崗位合并設崗),由研工部對各單位發布的崗位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各設崗單位在系統下載打印《蘭州交通大學研究生 “三助一輔”設崗申請表》打?。?strong>一式三份),紙質版申請表由設崗單位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研工部。
系統填寫相關要求:
學期:2020-2021第一學期
崗位開始時間為:2020年9月1日;崗位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15日;
申請開始時間為:2020年6月22日;申請結束時間為:2020年6月30日;
發布時間: 2020年6月22日;審核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30日;
工作量為:1.5天;崗位工資按照津貼發放標準填寫。
經費來源中的項目編號和項目編號請填寫正確。
注:2020-2021學年蘭州交通大學研究生“三助一輔”指標分配詳見附件1。
四、崗位申請條件及說明
1、從事研究生“三助一輔”工作的研究生應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同時,須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紀守法,能按期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學習和科研任務,有一定的實際動手能力和組織能力,責任心強,身體健康,能夠按照設崗單位的要求,認真完成受聘崗位工作。此外,申請碩士研究生輔導員崗位的博士研究生應滿足《蘭州交通大學研究生“三助一輔”崗位及實行崗位津貼制度實施辦法(試行)》(蘭交研發〔2019〕55號)文件中第九條所要求的基本條件。
2、為了保證研究生按時完成學業,原則上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間只能在第二、三學年、碩士研究生在校期間只能在第二學年從事一項研究生“三助一輔”工作。課程學習不及格或嚴重違反校紀校規的研究生不能申請研究生“三助一輔”崗位。
3、崗位聘用一崗一人。設崗單位根據雙向選擇、自愿互惠、經濟困難者優先的原則擇優錄用。研究生“三助一輔”崗位的聘期均為一年。
4、因故無法繼續從事研究生“三助一輔”工作的學生,須及時向設崗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由設崗單位決定是否同意解聘,解聘后若設崗單位重新聘用其他人員,需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三助一輔”管理功能模塊中進行崗位更換申請,并由研工部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將系統中自動生成的《蘭州交通大學研究生“三助一輔”崗位工作人員更換申請表》打?。ㄒ皇絻煞荩?,紙質版申請表由設崗單位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研工部。
5、申請研究生“三助一輔”崗位的研究生應于6月30日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三助一輔”管理功能模塊中進行崗位申請,由導師及設崗單位對提交崗位申請的研究生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研究生將系統中自動生成的《蘭州交通大學研究生“三助一輔”工作申請表》打?。ㄒ皇絻煞荩?,持申請表參加設崗單位組織的面試,各設崗單位將面試合格并被錄用研究生的申請表留存備查。
五、崗位考核及津貼發放標準
1、設崗單位在每學期末對上崗研究生進行考核,研工部根據考核結果將津貼發放到研究生的建行卡。
2、助研津貼:人文社科類學科助研津貼發放標準為:300元/月,全部從研究生“三助一輔”專項經費中支出;其他學科助研崗位津貼發放標準為:500元/月,其中,200元由研究生“三助一輔”專項經費支付,300元由設崗教師支付。
3、助管津貼:助管津貼發放標準為:500元/月,其中,200元由研究生“三助一輔”專項經費支付,300元由設崗單位支付,每周工作時間為10至15小時。
4、輔導員津貼:博士研究生擔任碩士研究生輔導員津貼發放標準為:1500元/月,每周工作時間為20至25小時。輔導員津貼全部由研究生“三助一輔”專項經費支付。
5、學校設立研究生“三助一輔”專項經費,各設崗單位、設崗教師須保證崗位設置時填報的資金來源(項目經費)中有足夠的資金滿足所承擔的部分崗位津貼經費的支付。
6、研究生“三助一輔”崗位津貼每學年發放10個月。崗位考核結束后,研工部將研究生“三助一輔”津貼發放清單報送至財務處,由財務處將崗位津貼劃撥至研究生的個人銀行賬戶中。
六、具體時間安排
各設崗單位于6月22日前完成崗位設置并發布。
研究生于6月23日至6月30日完成崗位申請。
各設崗單位于7月3日前完成本單位研究生“三助一輔”面試及聘用結果上報工作。
黨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6月17日